×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国家...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开展个人自行成交的存量商品房交易登记全程不见面网上办理的通知

京规自发〔2021〕260号
2021-08-05
  1.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2. [发文机构] ----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4. [实施日期] 2021-08-05
  5. [成文日期] 2021-07-30
  6. [发文字号] 京规自发 〔2021〕 260号
  7. [废止日期] ----
  8. [发布日期] 2021-08-05
  9. [有效性] 现行有效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开展个人自行成交的存量商品房交易登记全程不见面网上办理的通知

京规自发〔2021〕260号

关于开展个人自行成交的存量商品房交易登记全程不见面网上办理的通知.png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