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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6年第41号)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6年第41号)

黔〔能〕煤安立〔2026〕10号
2026-03-16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6年第41号)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被处罚单位贵州宝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水城县勺米乡营脚沟煤矿
案件名称六盘水水城宝光公司营脚沟煤矿“12·14”运输事故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相关责任人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从业有关资格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黔(能)煤安立〔2026〕10号
处罚决定时间2026年3月11日
处罚结果暂扣贵州宝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水城县勺米乡营脚沟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黔)MK安许证字〔3512〕}
处罚事由根据《关于六盘水水城宝光公司营脚沟煤矿“12·14”运输事故调查处理的决定》(矿安黔函〔2026〕27号),认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处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
救济渠道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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