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9-1007128 | 信息分类: | 县政府文件 |
| 发布机构: | 平塘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0-05-04 |
| 文 号: | 平府发〔2010〕11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平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
平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 》已经4 月 3 日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 年五月四 日
关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09 〕 73 号)和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南府发〔 2009 〕 26 号),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结合平塘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全面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
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众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实施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改革现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及管理方式,实行“单位开票(单)、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规范化征收管理,建立非税收入全额上缴、支出统筹安排的综合预算管理制度,是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客观要求,是推进部门综合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是深化财政改革、促进依法理财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增强财政调控能力的有效方法,也是规范财经秩序、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保障。
全面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是我县继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规范津补贴等改革之后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有利于强化预算刚性,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统筹安排财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有利于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从源头上治理“小金库”和“三乱”,防止腐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省州县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作配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政府非税收入征收范围,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管理机构
(一)明确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范围。
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 〕 53 号)规定和省有关规定,政府非税收入的范围包括:
1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政府性基金;
3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包括土地出让金收入,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探矿权和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场地和矿区使用费收入,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共交通线路经营权、汽车号牌使用权等有偿出让取得的收入,政府举办的广播电视机构占用国家无线电频率资源取得的广告收入,以及利用其他国家资源取得的收入);
4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出租、出售、出让、转让等取得的收入,利用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设置停车泊位取得的收入,风景名胜区、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权、使用权、冠名权、广告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出租、出售、出让、转让等取得的收入,以及利用其他国有资产取得的收入);
5 .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包括国有资本分享的企业税后利润,国有股股利、红利、股息,企业国有产权或股权出售、拍卖、转让收益和依法由国有资本享有的其他收益);
6 .彩票公益金;
7 .罚没收入;
8 .其他政府非税收入(包括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二)建立健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机构。
在县财政局设立“平塘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副科级单位),内设“综合”、“票据管理”和“稽查”(对外称稽查大队)三个股室,设局长(副科级) 、副局长(正股级) 各 1 名,各股室设工作人员各 1 人,系统管理员 1 人,负责对全县非税收入进行管理、监督、指导、服务。
平塘县非税收入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1 .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有关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和办法,指导下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部门的业务工作;
2 .根据贵州省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协助有关部门核定上报我县新增的非税收入项目,会同物价部门对非税收入的收费标准进行核定上报,同时会同物价部门对收费许可证进行年检;
3 .根据贵州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全县非税收入票据的领购、使用、保管及核销工作;
4 .负责对县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罚没收入及其他非税收入进行收缴管理;
5 .根据贵州省非税收入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对县本级非税收入进行会计核算,清算划汇,编制会计报表;
6 .对非税收入征收进行稽查,对违反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的执收执罚单位和个人,协助有关部门予以处罚。
三、完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
(一)改革非税收入的收缴方式。改革现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方式,取消执收单位开设的过渡账户,通过建立非税收入收缴信息系统,实行政府非税收入“单位开票(单)、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征缴方式。由财政部门在指定的代收金融机构开设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用于统一归集、记录、结算政府非税收入,并按照各级财政的非税收入分成比例,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同时,针对不同的非税收入项目,采取不同的征收方式,支持执收单位建立方便缴款义务人的P0S 机刷卡缴款和网上银行缴款等方式。
(二)建立健全财政票据管理体系。财政部门是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管理机关,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纳入财政票据管理体系,按照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领购、发放、核销、检查及其他监督管理工作。通过票据的验旧换新、票据年检和专项稽查等工作,及时纠正和查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三)加快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要求,建立管理先进、操作可靠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通过财政部门与执收单位及代收银行的联网运行,逐步实现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网上领购并自动核销,征收单位电脑开票及自动对账,银行代收资金及缴纳信息网上传递交换,财政归集结算账户资金按各级分成比例自动划解入库,电脑自动记账及分类管理等各个环节的信息网络化管理。以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以票管收”。通过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做到实时查询和实时监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情况,确保政府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四)逐步建立财政综合预算管理制度。要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和部门预算编制改革等结合起来,建立非税收入全额上缴、支出统筹安排的综合预算管理制度。编制部门预算时,对有专门用途的政府非税收入实行专款专用,对没有规定专门用途的政府非税收入,由政府统筹安排。
(五)建立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绩效评价机制。我县非税收入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实行收入分级管理。除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物价管理部门另有规定外,省以下政府和部门无减免审批权。减免非税收入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擅自缓征、减征和免征。同时,建立非税收入征管绩效评价机制,将征管情况纳入绩效评价范围,通过激励机制,规范征收行为,做到应收尽收。
(六)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在完善日常检查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非税收入年度稽查工作,结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票据的年度稽查,切实加强对非税收入的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
四、把握好改革步骤,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分级管理、分步实施、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总体思路,根据“公开透明、简便高效、统一规范、积极稳妥”的原则,全面推进我县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为了保证改革有序推进,根据黔南州2010 年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计划,从 2010 年 4 月起,首先选择部分县直部门单位进行试点。力争到 2010 年底,逐步把所有县直部门纳入改革范围。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2010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
一是全面清理非税收入项目,建立平塘县非税收入项目库。按照省建立项目库的有关要求,根据省每年定期在省财政厅外网向社会公布“贵州省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项目”的目录,由县物价局配合县财政局全面清理我县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项目。在认真清理核实的基础上,建立我县非税收入项目库。对于县级批准的收费项目单列上报省州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办公室审查。
二是摸底核实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活动。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配合全面清理各行政事业单位利用房产、设备、设施等国有资产进行的经营活动,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范畴的项目、标准和依据等进行一次全面核实和认定。对经营所取得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必须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是全面清理收费票据,归并票据种类,开展票据“验旧换新”工作。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后,财政票据除保留少量专用票据外,主要使用《贵州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书的购领、对账、核销等工作全部由计算机自动控制和辅助完成。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相关规定,财政票据必须由省级财政统一印制、发放和管理。根据改革进度,适时对试点单位开展票据“验旧换新”工作,回收老版票据,通过管理信息系统发放电子票据,各试点单位和银行到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按计划用量领(购)含有防伪技术的专用票据打印纸。
在以上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对各执收单位、收入项目进行统一编码,建立政府非税收入基础信息数据库,为启动非税改革试点奠定基础。
第二阶段,实施准备(2010 年 4 月)。
1 .确定试点单位,制定具体的改革实施方案。确保改革顺利实施,根据全州计划安排,选择县财政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卫生局(包括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 、县林业局、县职中等五个单位进行试点,根据各单位收费项目和征收方式的不同,制定具体的改革实施方案。
2 .确定非税系统硬件和代理银行,搭建非税管理信息系统。通过政府采购程序,选定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硬件和代理银行,按照我县非税收入改革的内容和目标,对首批实施改革的试点单位导入省财政厅开发的全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搭建我县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计算机网络系统,并在2010 年 5 月底前完成上线测试。
第三阶段,试点运行阶段(2010 年 6-7 月)。对试点执收单位、财政、代收银行进行操作培训后正式联网运行,并针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力量完善和解决。
第四阶段,逐步推开(2010 年 8-12 月)。对部分单位试点运行情况进一步总结完善,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争取到2010 年 12 月前,将所有县直政府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全面纳入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体系。建立起横向覆盖所有执收单位,纵向与省、州财政连网的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网络体系。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顺利实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为确保我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改革期间,县政府建立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领导任召集人,财政、监察、审计、物价、人民银行平塘 县支行等部门为成员,负责协调、研究、决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负责承担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中的具体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分别在县政府法制办、县人行、县物价局、县卫生局、县林业局、县教育局各抽 1 名工作人员参加此项工作。县政府法制办主要负责相关法规执行情况审定,县人行主要负责协调各代理银行相关服务工作,其余人员负责各自部门的相关法规及项目的审定和相关资料的审核。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宣传力度,通过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新闻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重要意义以及相关政策动态,让各单位全面了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意义,重点掌握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后的管理方式,营造有利于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监督,严明纪律。各监督部门、各执收单位在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征管行为,做到应收尽收,不得应收不收或在法定权限之外任意减免;不得私设小金库,隐匿或者截留、挪用、坐收坐支政府非税收入。各执收单位必须自觉服从改革、支持改革,保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改革任务。对不按规定执行,违纪违规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427 号令)以及《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 281 号令)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