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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关于限期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公告

关于限期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公告

2024-10-29

关于限期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公告

各欠缴相关单位:

按照《省财政厅 省地方税务局 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 贵州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的通知》(黔财非税〔 2016 〕 57 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征缴期限内缴纳保障金的,由保障金主管税务机关在征缴期结束后,将欠缴的用人单位名单等信息提交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税务部门、残联部门共同出具限期缴纳整改通知,交由同级残联下发欠缴单位责令限期缴纳。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都匀市税务局提供逾期未申报缴纳的单位信息(详细见附件 1 、附件 2),请各欠缴单位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到都匀市税务局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都匀市残联联系电话: 8190743 ;都匀市税务局 联系电话 : 7109135 )

附件: 1. 都匀市财政局、都匀市税务局、都匀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限期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 通知 ;

2.2024 年残保金已申报未缴纳清册;

3.2024 年残保金逾期未申报清册。

黔南州残疾人联合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

附件1.都匀市财政局、都匀市税务局、都匀市残联关于限期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docx

附件2:2024年残保金已申报未缴纳清册xlsx.xlsx

附件3:2024年残保金逾期为申报清册(截至10.2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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