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市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
射洪市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
各基层工(联)会、企业工会:
按照《四川省总工会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川工办发〔2020〕20号)、《四川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规范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工办字〔2020〕26号)、《四川省总工会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在税务代征工作中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川工发〔2020〕18号)和《遂宁市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遂工发〔2020〕6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工作规范有序、落实到位,支持小微企业工会工作,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规范小微企业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界定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11年6月18日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规定进行划型。
(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建立的“小微企业名录” 中的“小微企业库”(网址:http://xwqy.gsxt.gov.cn/)进行网络查询,以网络查询结果作为小微企业划型认定依据;
(二)对于通过上述网络查询方式未查询到其信息的企业,可对照《各行业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附件3),以企业提供的上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核实其资产总额情况)、上年度企业利润表(核实其营业收入情况)、上年度企业职工社保缴费明细表(核实其从业人员人数情况)为信息来源,进行小微企业划型认定。
二、明确政策支持时限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对全市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
三、规范返还工会经费流程
(一)企业申报
小微企业工会应于2020年6月26日、2021年6月26日前,向工会经费关系所属的上级工会提出享受本年度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的申请,一年一申请。已缴纳建会筹备金的小微企业,在上述每年度申报截止时间前完成工会组建工作并开立工会经费独立账户的,也可申请返还建会筹备金余额部分和本年度工会经费。小微企业工会提出申请时,应一并报送以下材料:
1.填报《遂宁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返还申报表》(以纸质件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填报,纸质件1份,见附件1)。
2.填报《遂宁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返还资格审工作台账》(以纸质件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申报,纸质件1份,见附件2)。
3.其他必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可免交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份);
(3)企业工会依法取得的《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者上一级工会批准其成立工会(或者批准其工会领导班子选举结果)的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
(4)上年度企业职工社保缴费明细表复印件(1份);
(5)上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复印件(1份);
(6)上年度企业利润表复印件(1份);
(7)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建立的“小微企业名录” 中
的“小微企业库”网络查询结果截图打印文档。
所有纸质材料上需加盖单位工会鲜章,如已成立工会但
还未刻章和开设账户的企业暂由行政章代。
(二)资格审核
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部门或相关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
1.资格审核的重点内容
市总组宣部负责收集整理小微企业工会申报材料,建立专门档案,实行专卷管理,重点对企业是否确已建立工会组织、企业所属行业分类、是否符合其所属行业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等内容进行审核认定。
2.资格审核的主要依据
①审核企业是否确已建立工会组织应以企业工会依法取得的《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者上一级工会批准其成立工会(或者批准其工会领导班子选举结果)的批复文件复印件为主要依据。
②审核企业所属行业分类应根据《四川省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返还申报表》中填报的经营范围,比对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中列出的经营范围或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其经营范围的结果,确定其所属行业分类。对于经营范围多元化的企业,应视其主营业务范围情况,确定其所属行业分类。
- 对于暂未成立工会组织的小微企业也实行同等申报制度,申报表和返还资格审核工作台账表只需填报企业部分情况,待成立工会过后再填报企业工会情况和经费返还。
附件:1.遂宁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返还
申报表
2.遂宁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返还资格审核工作台账
3.各行业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组宣部联系电话:0825-6628059 QQ群:860120427
联系人:杨淑瑛:15082535929
王 庆:15282531975
黄波环:18398193009
射洪市总工会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