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2021年度财政票据使用管理监督检查结果公示
四川省财政厅2021年度财政票据使用管理监督检查结果公示
四川省财政厅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票据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综〔2020〕9号)要求,2021年度,财政厅对10家省级用票单位进行了财政票据使用管理监督检查。经检查认定,四川地质医院、四川省建筑医院、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3家单位严格按照财政票据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财政票据;四川省交通管理学校等7家单位存在财政票据使用不规范、要素填写不完整等问题。按照财政票据监督检查工作要求,现将四川省交通管理学校等7家省级用票单位检查情况向社会公示(见附件)。
以上公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人:四川省财政厅收费票据监管中心 李玟瑶
联系电话:(028)86726336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南新街37号
四川省财政厅3号楼2楼4号
邮编:610016
附件:四川省财政厅2021年度财政票据使用管理监督检查情况表
相关附件:
附件:四川省财政厅2021年度财政票据使用管理监督检查情况.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