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标 题: | 独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
| 发文机关: | 政府办 | 所属领域: | 其他 |
| 发文字号: | 独府办发〔2026〕2号 | 成文日期: | 2026-03-16 |
| 文件状态: | 有效 | 施行日期: | 2026-03-16 |
| 废止日期: | —— | ||
独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井城街道办事处,独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紫林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的一致性和协调性,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相抵触 、不适用于当前政策 的 4 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 通知 发布之日起 即行废止,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附件: 废止 的 4 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6年2月27日
附件
废止的 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字号 |
|---|---|---|
| 1 | 独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独山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及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的通知 | 独府办发〔 2020 〕 67 号 |
| 2 | 独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独山县农村供水保障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独府办函〔 2022 〕 554 号 |
| 3 | 独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独山县公共租赁住房出租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 独府办发〔 2020 〕 22 号 |
| 4 | 独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国有存量建设用地居民自建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 独府办函〔 2024 〕 513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