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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财政局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和市级财政困难群众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代缴资金的通知

2025-03-26

自贡市财政局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和市级财政困难群众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代缴资金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提前下达 2025 年 省级财政困难群众养老保险个人缴费 代缴资金的通知》(川财社〔 2024 〕 143 号) 和《自贡市财政局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 自贡市财政困难群众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代缴资金管理办法 > 的通知 》 ( 自财社 〔 2024 〕 74 号),现 提前下达 你区 2025 年省和市级财政困难群众养老保险 个人缴费 代缴资金如数(详见附件 1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该项资金 请 按照《 2025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列入“11002 99— 其他一般性 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08 3001— 财政 代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费支出”科目。

二、 本次 为预拨 资金,后续 将根据 各区 实际参保缴费情况进行结算。

三 、各区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严格按照 资金管理办法 的 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提前下达 2025 年省和市级财政困难群众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代缴资金分配表

自贡市 财政 局 自贡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

2025 年 3 月 26 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74917907775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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