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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延长2023年1月征期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延长2023年1月征期的通告

2023-01-11
索引号:11510901MB1549628K/2023-00297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文 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市中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延长2023年1月征期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

为有序做好1月大征期纳税申报工作,减轻节前办税压力,经研究决定,延长四川省2023年1月纳税申报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3年1月全省纳税申报期限延期至2023年1月31日。如您在2023年1月31日内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可依法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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