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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福建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准予许可(审批)通知书

福建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准予许可(审批)通知书

闽金融许可准〔2025〕37号
2025-05-08

福建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准予许可(审批)通知书【闽金融许可准〔2025〕37号】

福州东方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751360779J)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典当管理办法》和《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的相关规定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陈琴变更为陈华青。

福建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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