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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修订《贵州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5号
2024-05-07
索 引 号:000014349/2024-691080是否有效:
发布机构:沿河县人民政府发文日期:2024年05月13日 16:39:52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修订《贵州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的公告
文 号: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修订《贵州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5号

为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根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 (2014年12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公布, 根据2021年6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1号修正)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修订了《贵州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 现予以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发布〈贵州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的公告》 (2019年第12号)同时废止。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贵州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

审理标准

序号单位拟处罚金额
1贵州省税务局600万元以上(含本数)
2贵阳市税务局 遵义市税务局500万元以上(含本数)
3六盘水市税务局 安顺市税务局 毕节市税务局 铜仁市税务局 黔东南州税务局 黔南州税务局 黔西南州税务局 贵安新区税务局400万元以上(含本数)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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