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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广播电视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闽广〔2023〕136号
2023-06-26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广播电视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和《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推动行政许可事项标准更新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省局梳理更新了我省广播电视“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行政许可事项标准,经报省审改办审核通过后已在省网办系统发布。现将梳理更新的《福建省广播电视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严格按照清单及省网办标准化目录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事项。

特此通知。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3年6月26日

(联系人:政策法规处李静、艾娟,联系电话:88116576、88116507)

(此件主动公开)

  • FJ00428-2500-2023-00029.pdf
  • 闽广〔2023〕136号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广播电视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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