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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2024年第17号令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2024年第17号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令第17号
2024-03-28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2024年第17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国人民银行

第17号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1月31日第8次国家发展改革委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审签,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栅洁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

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

水利部部长:李国英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

2024年3月28日

附件: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pdf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o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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