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务、中国残联《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0-00277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委〔2020〕26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0-03-18 | [ 发布日期 ] | 2020-03-24 |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务、中国残联《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6 部门的安排部署,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务、中国残联 《 关于印发< 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 的通知 》(发改价格规〔 2019 〕 2015 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江津区税务局 重庆市江津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0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