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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的决定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的决定

巴南府发〔2025〕16号
2025-10-30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的决定

巴南府发〔2025〕1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有关规定,经2025年10月24日区政府第139次常务会审定,对《重庆市巴南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巴南府办发〔2011〕257号)等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目录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目录

序号文件名称发文字号文件类型
1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重庆市巴南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巴南府办发〔2011〕257号行政规范性文件
2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巴南府发〔2014〕177号行政规范性文件
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敬老院管理工作的通知巴南府办发〔2015〕167号行政规范性文件
4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巴南府发〔2018〕14号行政规范性文件
5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日常管理的通知巴南府办发〔2018〕224号行政规范性文件
6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南府发〔2019〕13号行政规范性文件
7重庆市巴南区司法局关于印发巴南区人民调解案卷审查及补贴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巴南司法发〔2017〕15号行政规范性文件
8巴南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巴南水利发〔2019〕167号政策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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