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关于举报人所获得的举报奖金收入免征个人收入调节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局关于举报人所获得的举报奖金收入免征个人收入调节税问题的批复
| 【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文号】 国税函发[1990]1491 |
|---|---|
|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
| 【发布日期】 1990-11-27 | 【实施日期】 1990-11-27 |
| 【法律话题】 税务 |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
国家税务局关于举报人所获得的举报
奖金收入免征个人收入调节税问题的批复
(1990年11月27日 国税函发<1990>1491号)
河北省税务局:
你局<1990>冀税二字第70号《关于对各种举报奖金收入免征个人收入调节税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对于举报经济犯罪,协查刑事犯罪,揭发财务、工商、物价违纪案件,经查情况属实,由有关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举报人的奖金收入,免征个人收入调节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