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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64275号提案的答复

2025-06-24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64275号提案的答复

李荣常委员 :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合理流动的提案》 收悉。感谢您对我市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合理流动工作 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事业单位干部调配严格按照《干部调配工作规定》(人调发<199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0〕81号)等文件执行,并无禁止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合理流动的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在符合个人身份条件、拟调入单位有年度编制计划等调配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个人意愿及专业特长等,在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调动的同时,与拟调入单位联系,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双方单位按照管理权限报相应组织人事等部门办理调配手续。

此外,为进一步拓宽退役士兵就业渠道,我市于 2021年8月出台了《遵义市事业单位面向退役军人招聘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了全市各级事业单位每年要专门拿出事业单位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面向由政府安置工作的退役士兵专项招聘,自该意见实施以来,全市已累计提供近200个事业单位岗位。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做好此项专项招聘工作,助力更多退役军人不仅实现岗位流动,更助力其实现身份由工勤向干部的转变,充分激发退役军人的干事创业热情与活力。

2025 年 6 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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