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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路桥通行费征收改革的通告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路桥通行费征收改革的通告

渝府发〔2017〕47号
2017-11-27
索引号 :11500000009275780L/2021-00776主题分类 :交通
发布机构 :市政府成文日期 :2017-11-23发布日期 :2017-11-27
标题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路桥通行费征收改革的通告
发文字号 :渝府发〔2017〕47号有 效 性 :有效
索引号 :11500000009275780L/2021-00776
主题分类 :交通
发布机构 :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17-11-23
发布日期 :2017-11-27
标题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路桥通行费征收改革的通告
发文字号 :渝府发〔2017〕4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 主城区路桥通行费征收改革的通告

渝府发〔2017〕47号

一、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取消征收主城区路桥通行费。

二、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绕城高速公路及其以内渝邻、渝涪、渝湘、渝黔、成渝、渝遂射线高速公路按高速公路收费规定、标准及方式收取通行费。

三、2018年1月1日前在主城区注册登记或迁入主城区的机动车,以及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在主城区的机动车,应按有关规定足额缴纳2017年及以前年度的主城区路桥通行年费。

四、已缴纳2018年主城区路桥通行年费的机动车所有人,可在重庆市路桥收费管理处办理退费。

五、本通告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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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路桥通行费征收改革的通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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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路桥通行费征收改革的通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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