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公示“有照无证”会计师事务所名单的通告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公示“有照无证”会计师事务所名单的通告

2026-02-09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公示“有照无证”会计师事务所名单的通告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会计处 时间:2026-02-09 17:10 浏览量:1198

为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监督管理,切实规范审计服务市场秩序,净化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环境,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常态化治理工作相关要求,我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开展了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行为治理,现将逾期未完成整改的45家“有照无证”会计师事务所名单予以公示。

请相关从业机构充分认识到无证执业的法律风险和社会危害性。未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不得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不得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各单位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注意核实其执业资质,如需查询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情况,可登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

http://acc.mof.gov.cn/

)在“信息公开—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栏目查询。

附件: “有照无证”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福建省财政厅

2026年2月9日

附件下载

  • 附件:“有照无证”会计师事务所名单.xls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