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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确定重庆市矿产品销售收入转换系数和地热矿泉水矿产品销售收入核定价格的通知

渝规资〔2024〕596号
2024-12-24
[ 索引号 ]115000000092766604/2024-50953[ 发文字号 ]渝规资〔2024〕596号
[ 主题分类 ]矿产[ 体裁分类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2024-12-24[ 发布日期 ]2024-12-24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确定重庆市矿产品销售收入转换系数和地热矿泉水矿产品销售收入核定价格的通知

各 区县 (自治县,含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 规划 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税务局:

按照《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 2023 〕 10 号)和《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中矿产品销售收入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 2024 〕 173 号)的有关要求,重庆市 规划和 自然资源 局 、 重庆市 财政 局 、国家税务总局 重庆市 税务局研究确定了 重庆市 矿产品销售收入转换系数和 重庆市 地热、矿泉水矿产品销售收入核定价格,用于计算矿产品销售收入和矿业权出让收益,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1 . 重庆市 矿产品销售收入转换系数

2 . 重庆市 地热、矿泉水 矿产品 销售收入核定价格

重庆市 规划和 自然资源 局 重庆市 财政 局

国家税务总局 重庆市 税务局

2024 年 12 月 19 日

(主动公开)

附件 1

重庆市矿产品销售收入转换系数

序号矿种计征对象转换方向转换系数
1选矿产品原矿转换为选矿1.3
2选矿产品原矿转换为选矿1.2
3选矿产品原矿转换为选矿1.5
4选矿产品原矿转换为选矿1.5
5铝土矿选矿产品原矿转换为选矿1.0
6选矿产品原矿转换为选矿1.2
7选矿产品原矿转换为选矿1.0
8选矿产品原矿转换为选矿1.2
9硫铁矿原矿产品选矿转换为原矿1.0
10石膏原矿产品选矿转换为原矿1.0
11重晶石原矿产品选矿转换为原矿0.9
12毒重石原矿产品选矿转换为原矿1.0
13方解石原矿产品选矿转换为原矿1.0
14萤石(普通)选矿产品原矿转换为选矿1.3
15高岭土原矿产品选矿转换为原矿1.0
16陶瓷土原矿产品选矿转换为原矿1.0

注: 1 . 矿山企业销售的矿产品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 2023 〕 10 号)计征对象一致的,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 年度矿产品销售数量 × 矿产品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

2 . 矿山企业销售的矿产品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 2023 〕 10 号)计征对象不一致的,矿业权人应将实际销售矿产品的销售收入转换为规定计征对象对应的销售收入。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 年度矿产品销售数量 × 矿产品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 × 转换系数。

3 . 未制定 转换 系数的矿种,后续进行开发利用时另行制定。

附件 2

重庆市地热、矿泉水矿产品销售收入核定价格

序号矿种计征对象单位价格备注
1地热T<60℃元 / 立方米33市内目前无 ≥60℃ 地热采矿权
2矿泉水原矿产品元 / 立方米136

注:地热、矿泉水矿产品销售收入= 实际采出量 × 核定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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