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市(地) 市场监管局,省 药品监督管理局,省 知识产权局,省局 机关各处室 、 各直属单位 :
按照《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对2024年5月1日前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经 党组 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经清理,共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 60 件,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 9 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 16 件,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10件,不再作为规范性文件管理 4 件。
附件: 1.

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

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5.

不再作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文件目录
黑龙江省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