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执行标准(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
关于征求《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执行标准(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统一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裁量尺度,进一步优化川渝地区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在《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4号发布)基础上,起草了《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1)、《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执行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2)和政策解读(附件3),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公众在2023年9月1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信函请邮寄至:四川省成都市滨江东路266号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邮编610021),并在信封上注明“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执行标准”字样。
2.电子邮件发送至: 709845136@qq.com。
3.网站留言框中直接提出意见。
附件:
1.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执行标准(征求意见稿)
3.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