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空地勤人员的伙食费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空地勤人员的伙食费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财税字〔1995〕77号
1995-10-05

政策法规库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空地勤人员的伙食费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文 号】 财税字〔1995〕77号
【成文日期】 1995-10-05
经报国务院同意,民航空地勤人员的伙食费应当按照税法规定,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支付单位负责代扣代缴。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