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
《辽宁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工信产业〔 202 4 〕 55 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 创新 局:
现将《辽宁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保持工作连续性,尚未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地区,可在本办法印发后 2 年内从非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中择优推荐申报单位。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 年 4 月 30 日
辽宁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