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行为,保障统计部门依法行使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统计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严格贯彻落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精神,福建省统计局联合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结合我省实际,对《福建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行了修改,形成了 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渠道提出意见和建议:
1.通过信函方式寄至: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96号福建省统计局执法监督局,邮编350003(请在信封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zfc_fj@stats.gov.cn。
本次征求意见于2025年4月 8 日截止。
联系电话:0591-88019236,0591-88019512。
附件:《福建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统计局
2025年3月7日
- 附件:福建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