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咸阳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年终预算结余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咸阳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年终预算结余资金管理暂行规定
咸阳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咸阳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年终预算结余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咸财国库[2007]548号
??市级各预算单位、有关各商业银行:
为了加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年终预算结余资金的使用管理,我局根据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咸阳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年终预算结余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咸阳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年终预算结余资金管理暂行规定》
? 二00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 关于印发《咸阳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预算单位年终预算结余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
? 为了解决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预算单位年终预算结余处理问题。根据《咸阳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行方案》(咸政办发[2006]139号)、《咸阳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咸阳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单位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年终预算结余资金,是指纳入改革的预算单位在预算年度终了,按照市财政局批复调整的部门预算,当年尚未支用并按有关财政财务制度的规定,经市财政局核准预算单位跨年度结转使用的预算指标结余,包括预算单位正常经费结余、政府采购资金结余、留归预算单位使用的项目经费结余、基本建设项目结余,以及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的其他结余资金。
二、预算单位年终预算结余资金的数额按照市财政局核批的当年预算指标数加上上年预算结余数减去当年财政国库已支付数额和应缴回财政数额后的余额计算。当年财政国库已支付数,包括财政直接支付数和财政授权支付数。
三、预算单位年终预算结余的确认程序如下:
(一)当年12月31日工作结束后,代理银行与预算单位按要求进行对账,经双方确认后,由代理银行按规定将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剩余额度注销,并向预算单位提供对账签证单。代理银行下年度第二个工作日将额度注销的明细和汇总情况,以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相同的格式报市财政局和预算单位。
(二)预算单位授权支出部分的年终结余,市财政国库部门收到代理银行注销单位年终结余额度通知单后,核对无误,如数按预算单位拨到“资金往来户”。财政预算内外总会计统一作经费支出帐务处理。预算单位统一按暂付款核算。
代理银行在下年度1月1日将注销额度自行恢复,并通知预算单位。预算单位支出这部分结余按《资金往来户》管理办法办理,预算单位在支付上年注销额度恢复部分时,作经费支出和冲销暂付款核算。
(三)预算单位年底前未支付或未支付完的财政直接支付结余,由市财政局各业务主管科室通过网上核查,在1月5日前与预算单位、市财政局国库部门进行对账。各业务主管科室将核对一致的结余指标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预算单位年终预算指标结余核定表》填写完整送预算科办理指标结转审批手续。
(四)市财政局预算科于1月15日前,对业务科室报送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预算单位年终预算指标结余核定表》进行审核。对其中不允许结转的部分,作当年平衡预算处理。对允许结转的部分,按有关程序办理,并以正式文件批复预算单位,同时送市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国库部门。
(五)在市财政局批复结转使用文件前,各预算单位的财政直接支付结转部分一律不得支付。
四、代理银行向市财政局提供注销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应当准确无误,并承担相关责任。
五、财政总预算会计及国库支付机构会计按照《咸阳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和《〈财政总预算会计〉暂行补充规定》执行。
六、年度终了,预算单位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按规定进行对账。预算单位年终会计处理按《咸阳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相关注销帐务处理,额度恢复时,做与额度注销相反会计分录。
七、按有关财政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允许预算单位在年终结余资金中提取、支用的有关资金,预算单位应进行相关提取、支用的账务处理,并按规定支用资金。
八、为了解决预算单位纳入集中支付前账面结余资金管理及支付等问题,市财政局在专业银行开设集中过渡资金实户(称“资金往来户”)。凡参与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在纳入管理时,对以前的单位经费账面余额如数转入该账户,由财政局统一给预算单位按资金性质分别设账核算。
九、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预算单位年终预算指标结余核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