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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废止部分政策性文件的通知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废止部分政策性文件的通知

永医保发〔2023〕70号
2023-12-11
索引号:11500383MB1511558M/2023-00087发文字号:永医保发〔2023〕70号
发布机构:永川区医保局成文日期:2023-12-08发布日期:2023-12-11
标题: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废止部分政策性文件的通知
主题分类:社会保障有效性:有效
索引号:11500383MB1511558M/2023-00087
发文字号:永医保发〔2023〕70号
发布机构:永川区医保局
成文日期:2023-12-08
发布日期:2023-12-11
标题: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废止部分政策性文件的通知
主题分类:社会保障
有效性:有效

重庆市 永川区 医疗保障局

关于废止部分政策性文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各协议医药机构:

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渝医保发〔 2023 〕 29 号)规定,将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转发 〈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 2021 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 的通知》(永医保发〔 2020 〕 81 号) 1 件政策性文件予以废止(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

本通知自 2023 年 12 月 8 日起实施。

附件: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 1 件)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3 年 12 月 8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 政策 性文件目录( 1 件)

序号文件名文号
1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转发《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 政局关于 2021 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永医保发〔 2020 〕 8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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