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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停止发票邮寄业务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停止发票邮寄业务的通告

2026-01-21
事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停止发票邮寄业务的通告公开内容税务机关履职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公开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开主体纳服科
公开时限2026年01月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渠道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开对象面向社会公开
公开层级区(县)级基层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停止发票邮寄业务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资源配置,提升服务效能,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停止发票邮寄业务。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停止时间

自2026年2月1日起,发票寄递处理中心停止运营,不再受理发票业务。

二、新办理方式

原在寄递处理中心领取以下发票的纳税人,请前往当地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业务。

(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六联)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二联、五联、一联卷式)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三联、六联)

(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五)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六)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

三、咨询渠道

(一)税务服务热线:12366。

(二)当地办税服务厅。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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