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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3-03-20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市县财政局、洋浦财政局、先行试验区财政局,各市县会计管理中心(支付局)、洋浦会计管理中心(支付局)、先行试验区会计管理中心(支付局):

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以下简称“新会计制度”)已经颁布。为确保新旧会计制度的顺利过渡,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问题

(一)关于固定资产分类问题。新会计制度将固定资产分为6大类,旧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将固定资产分为11大类。考虑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是财政部开发的全国性的系统,财政部目前正在组织技术人员对资产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升级,目前继续按照11大类进行资产管理,待资产系统升级后再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 关于对于历史存量不达标准的固定资产的处理。新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通用设备资产价值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下同),专用设备资产价值在1500元以上的资产。旧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通用设备资产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资产价值在800元以上的资产。现要求 2013年1月1日之后(含当日,下同)新增固定资产一律按新的固定资产标准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2013年1月1日之前购置的固定资产,不论按新会计制度规定是否属于固定资产,均不作调整核减。

(三)关于固定资产提取折旧问题。

  1. 计提折旧的单位范围。按规定执行行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按照行业规定确定是否计提折旧,其他事业单位一律要求计提折旧,并按照新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账务处理。

2. 开始计提折旧的时间。执行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开始计提折旧的时间严格按照行业规定执行,其他事业单位统一从2014年1月1日(新会计年度)开始对2014年1月1日之后新增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历史存量中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

3. 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类别。新制度要求文物陈列品、动植物、图书档案和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不提折旧,其他固定资产全部根据使用年限计提折旧。

4. 折旧方法和年限的确定。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统一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的年限按照省财政厅印发的行政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和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中规定的使用年限执行。固定资产不在资产配置标准中的,统一按照《工业企业财务制度》(财工字〔92〕574)中的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关于资产使用、资产处置申报值问题。不管是否计提折旧,单位办理资产使用、资产处置业务时一律按照资产账面原值进行相应的申报和审批。通过资产系统办理业务时,其系统中的“账面净值”字段继续保留填写。

(五) 关于无形资产摊销问题。执行固定资产折旧的单位,从2014年1月1日开始对事业单位所有无形资产进行摊销账务处理,单位建立无形资产备查账,按年进行摊销。

(六) 关于应用软件归类问题。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部分的应用软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的,应当将该软件的价值包含在所属硬件价值中,与所属硬件划分为同一资产类别。

(七)关于对外投资(短期、长期)业务办理。各单位办理对外投资(短期、长期)资产核销业务时,与“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一样,都放在资产管理系统的资产处置功能块下的“货币性资产核销”一起走系统申报。

二、新旧制度账务系统启用工作安排

(一)事业单位会计账务处理时间安排

  1. 在3月25日前,事业单位账套按照下列情况操作退回到初始化状态,再删除凭证模板、自动结转凭证模板和机制凭证接口设置条件等数据信息。

(1)对于已完成初始化确认并录入凭证的事业单位账套通过反月结、反记账、反审核后删除已录入的凭证,再反初始化和清空期初数(在期初数录入界面工具栏中)。

(2)对于已完成初始化确认,但未录入凭证的事业单位账套直接反初始化和清空期初数。

(3)对于尚未完成初始化确认,但已录入凭证的事业单位账套直接删除已录入的凭证和清空期初数。

(4)对于尚未完成初始化确认,也未录入凭证的事业单位账套直接清空期初数。

  1. 省本级、海口市本级、文昌的事业单位账套4月7日,其它市县(区)的事业单位账套4月17日分批按照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开始2013年账务初始化和日常账务工作。

(二)省本级和各市县(区)会计中心系统设置事项

  1. 敦促事业单位账套分管会计在3月25日前,事业单位账套退回到初始化状态,清空期初数,删除凭证模板、自动结转凭证模板和机制凭证接口设置条件等数据信息。
  2. 省本级、海口市本级、文昌的事业单位账套4月1日至3日,其它市县(区)的事业单位账套4月12日至16日分批重新设置事业单位账套的账套分类,确保省本级和市县事业单位账套按规定时间根据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开始2013年账务初始化和日常账务工作。

(三)厅信息中心导入事业单位会计科目体系

在3月28日至4月11日将2013年度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务基础数据科目体系标准库中“原始表管理-会计科目”和“辅助账管理”等基础数据信息分批替换省本级、21个市县(区)和海口市5个区2013年度账务系统数据库中的系统基础数据信息;清除各事业单位账套所选设置的账套分类,删除2013年账套中已录入的会计科目、辅助账定义、期初数、凭证、凭证模板、自动结转凭证模板、机制凭证接口设置和跨年编对照等包含原会计制度的数据,避免系统产生垃圾数据,影响新制度设置信息的处理功能。

(四)关于基建并账的工作安排

经研究,选择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海南医学院、海南华侨中学三家单位作为基建并账试点单位, 进行基建并账测试。测试结果如无问题,2014年将全面铺开基建并账工作。

(五)关于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执行标准

参公单位原执行行政制度的继续执行行政制度,原执行事业制度的转换执行新的事业制度,待财政部新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出台后,再根据情况另行通知。

海南省财政厅

2013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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