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已由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1993年11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已由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1993年11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