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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2024-03-25
  • 索 引 号:
    71780495-4-2024-0026
  • 分 类:
    通知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4-03-25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对以下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关于印发〈辽宁省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辽汇发〔2014〕60号)。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外商投资企业借用外债实行比例自律管理政策操作细则〉的通知》(辽汇发〔2014〕78号)。

三、《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关于下发〈辽宁省个人贸易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辽汇发〔2015〕14号)。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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