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定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定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

定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定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定财行〔2025〕44号
2025-06-20

标题: 定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定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008198939/2025-00049 分 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 定安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6月20日 文 号: 无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20日 时效性: 有效

定财 行 〔 20 25 〕 44 号

定安县财政局关于 印发《定安县机关事业

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的 通知

各预算单位 :

为推动党政机关更好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及 《海南省 财政厅 关于印发〈 海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琼财 行 〔 2 02 5 〕 366 号) 等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修订了《定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定安县 财政局

20 25 年 6 月 20 日

定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 我县 机关 和事业单位 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完善公务活动管理制度,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和 《 海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琼财 行 〔 2 02 5 〕 366 号),结合 我县 实际 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 全县各级机关 ( 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各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本办法所称常驻地是指定安县)。

第四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差旅审批管理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 县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公布的分地区、分级别、分项 目差旅费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工作人员差旅费限额标准,并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别火车 (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 (不包括 旅游船 )飞机其他交通工具 (不包括出租 小汽车)
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火车软席 (软座、软卧),高铁 / 动车一等 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二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火车硬席 (硬座、硬卧),高铁 / 动车二等 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三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

工作人员乘坐全列软席列车出差原则上须乘坐软座,在晚 8时至次日晨7时期间乘车时间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 超过 12 小时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乘坐软卧,按照软卧车票报 销。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鉴于我省特殊的地理位置,出差人员可以选择乘坐飞机。

第九条 乘坐飞 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客运汽车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一条 住宿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 住宿费依照财政部统一发布的全国分地区住宿费限额标准(见附表)执行。

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四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五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第十六条 伙食补助费依照财政部统一发布的全国分地区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西藏、青海、新疆每人每天 120 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天 100 元。

第十七条 出差人员应自行用餐,按规定领取伙食补助费。除确因工作需要由接待单位按规定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用餐费用自行解决。出差人员需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应当提前将就餐控制标准告知接待单位,并主动向伙食提供方交纳伙食费。

在单位内部食堂用餐,有对外收费标准的,出差人员按标准交纳;没有对外收费标准的,早餐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 20% 交纳,午餐、晚餐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 40% 交纳。接待单位协助安排出差人员在宾馆、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用餐的,出差人员按 照宾馆、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收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十八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九条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每人每天 80 元包干使用 (含出发地或目的地往返机场、车站、码头费用)。

第二十条 出差人员由派出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发放市内交通费。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当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出差人员出差期间按规定领取市内交通费。接待单位协助提供交通工具并有收费标准的,出差人员按标准交纳,最高不超过日市内交通费标准;没有收费标准的,每人每半天按照日市内交通费标准的 50% 交纳。

第六章 报销管理

第二十一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二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出差 目的地的住宿费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伙食补助费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伙食补助费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三条 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第二十四条 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出差人员当天往返的,或住在自己家里的,或到边远地区出差,无法取得住宿费发票的,由其说明情况并经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可以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七章 监督问责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 、 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 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一级预算单位应当 加强 对下属预算单位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向 县财政局 报告。

各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六条 县财政局 会同有关部门对 我县 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出差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

(四)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五)出差人员市内交通、伙食等费用交纳情况;

(六)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七条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转嫁差旅费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工作人员到常驻地以外参加会议、培训,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举办单位不统一安排食宿或集中食宿费用自理的,会议、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第三十条 工作人员经组织派出挂职或到基层单位、上级单位实(见)习的,在途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工作人员挂职或在基层单位、上级单位工作期间,不报销市内交通费,原则上由接收单位参照在编人员提供伙食保障,接收单位不提供伙食保障的,由派出单位按每人每个工作日 40 元发放伙食补助费。

第三十一条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由调入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予以一次性报销。随迁家属和搬迁家具发生的费用由调动人员自理。

第三十二条 工作人员在工作常驻地因工作需要,不能正常回家或回本单位用餐者,可发给误餐补助。误餐补助应根据午餐、晚餐的实际误餐情况,按每人每餐 40 元定额补助。

单位食堂提供加班餐的,供餐标准不得高于误餐补助标准,不发放定额误餐补助,如加班人员需在食堂付费用加班餐,等额报销已支付的餐费;因外勤等原因不能回家或在食堂用餐的,按每人每餐 40 元定额补助。

工作人员不得重复领取伙食补助费和误餐补助。

第三十三条 工作人员工作到夜间十一点半以后,可发给夜餐补助,按每人每次 40 元定额补助。

第三十四条 在我县常驻地内公务出行的县内交通费按每人每天 50 元包干报销(含出发地或目的地往返车站费用)。县级单位按照《定安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定办发〔 2017 〕 25 号)划定的行政区域执行,工作人员在该规定区域外公务出行,按规定报销县内交通费。镇级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行超出本镇辖区范围,按规定报销县内交通费。

第三十五条 为保障公务出差人员人身安全,节约经费开支,在省内公务出差单位不提供交通工具的,原则上应乘坐火车、客运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因出差目的地偏僻等特殊因素确实不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其城市间交通费按最经济及距目的地就近原则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总额包干使用。

第三十六条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回家省亲办事的,城市间交通费按不高于从出差目的地返回单位按规定乘坐相应交通工具 的票价予以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 费按从出差目的地返回单位的天数(扣除回家省亲办事的天数)和规定标准予以报销。

第三十七条 县属 国 有企业结合工作实际,可 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八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规定。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 由县财政局 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定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定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的通知》(定财行〔 2017 〕 532 号)、《定安县财政局关于定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有关内容的补充说明》(定财行〔 2017 〕 1077 号)和《定安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定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住宿费标准的通知》(定财行〔 2021 〕 77 号) 同时废止。其他有关 县级 机关 事业单位 差旅费管理规定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附件:全国分地区差旅住宿费标准表

附件

单位 : 元 / 人 · 天

全国分地区差旅住宿费标准表

序号地区 ( 城市 )住宿费标准旺季地区旺季浮动标准
旺季期间旺季上浮价
省级厅级其他人员省级厅级其他 人员
1北京全市1100650500
2天津6 个中心城区、滨海新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 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蓟 州区800480380
宁河区600350320
3河北石家庄市、张家口市、秦皇岛市、廊坊市、承德市、保定市800450350张家口市7-9 月、 11-3 月1200675525
秦皇岛市7-8 月1200680500
承德市7-9 月1000580580
其他地区800450310
4山西太原市、大同市、晋城市800480350
临汾市800480330
阳泉市、长治市、晋中市800480310
其他地区800400240
5内蒙古呼和浩特市800460350
其他地区800460320海拉尔市、满洲 里市、阿尔山市7-9 月1200690480
二连浩特市7-9 月1000580400
额济纳旗9-10 月1200690480
6辽宁沈阳市800480350
其他地区800480330
7大连全市800490350全市7-9 月960590420
序号地区 ( 城市 )住宿费标准旺季地区旺季浮动标准
旺季期间旺季上浮价
省级厅级其他人员省级厅级其他 人员
8吉林长春市、吉林市、延边州、长白山管理区800450350吉林市、延边州、 长白山管理区7-9 月960540420
其他地区750400300
9黑龙江哈尔滨市800450350哈尔滨市7-9 月960540420
其他地区750450300牡丹江市、伊春市、大兴安岭地 区、黑河市、佳 木斯市6-8 月900540360
10上海全市1100600500
11江苏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镇江市900490380
其他地区900490360
12浙江杭州市900500400
其他地区800490340
13宁波全市800450350
14安徽全省800460350
15福建福州市、泉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900480380
其他地区900480350
16厦门全市900500400
17江西全省800470350
18山东济南市、淄博市、枣庄市、东营市、烟台市、潍 坊市、济宁市、泰安市、威海市、日照市800480380烟台市、威海市、 日照市7-9 月960570450
其他地区800460360
19青岛全市800490380全市7-9 月960590450
20河南郑州市900480380
其他地区800480330洛阳市4-5 月上旬1200720500
序号地区 ( 城市 )住宿费标准旺季地区旺季浮动标准
旺季期间旺季上浮价
省级厅级其他人员省级厅级其他 人员
21湖北武汉市800480350
其他地区800480320
22湖南长沙市800450350
其他地区800450330
23广东广州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江 门市900550450
其他地区850530420
24深圳全市900550450
25广西南宁市800470350
其他地区800470330桂林市、北海市1-2 月、 7-9 月1040610430
26海南海口市、三沙市、儋州市、五指山市、文昌市、琼海市、万宁市、东方市、定安县、屯昌县、澄迈县、临高县、白沙县、昌江县、乐东县、陵水县、保亭县、琼中县800500350海口市、文昌市、 澄迈县11-2 月1040650450
琼海市、万宁市、 陵水县、保亭县11-3 月1040650450
三亚市1000600400三亚市10-4 月1200720480
27重庆9 个中心城区、北部新区800480370
其他地区770450300
28四川成都市900470370
阿坝州、甘孜州800430330
绵阳市、乐山市、雅安市800430320
宜宾市800430300
凉山州750430330
德阳市、遂宁市、巴中市750430310
其他地区750430300
序号地区 ( 城市 )住宿费标准旺季地区旺季浮动标准
旺季期间旺季上浮价
省级厅级其他人员省级厅级其他 人员
29贵州贵阳市800470370
其他地区750450300
30云南昆明市、大理州、丽江市、迪庆州、西双版纳州900480380
其他地区900480330
31西藏拉萨市800500350拉萨市6-9 月1200750530
其他地区500400300其他地区6-9 月800500350
32陕西西安市800460350
榆林市、延安市680350300
杨凌区680320260
咸阳市、宝鸡市600320260
渭南市、韩城市600300260
其他地区600300230
33甘肃兰州市800470350
其他地区700450310
34青海西宁市800500350西宁市6-9 月1200750530
玉树州、果洛州600350300玉树州5-9 月900525450
海北州、黄南州600350250海北州、黄南州5-9 月900525375
海东市、海南州600300250海东市、海南州5-9 月900450375
海西州600300200海西州5-9 月900450300
35宁夏银川市800470350
其他地区800430330
36新疆乌鲁木齐市800480350
石河子市、克拉玛依市、昌吉州、伊犁州、阿勒 泰地区、博州、吐鲁番市、哈密地区、巴州、和 田地区800480340
序号地区 ( 城市 )住宿费标准旺季地区旺季浮动标准
旺季期间旺季上浮价
省级厅级其他人员省级厅级其他 人员
克州800480320
喀什地区780480300
阿克苏地区700450300
塔城地区700400300
37雄安 新区不含雄县、安新县、容城县900550450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抄送:海南省财政厅

定安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5 年 6 月 20 日印发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