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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税务局关于延长馆陶县 磁县2022年10月份征期的通告

2022-10-25

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税务局关于延长馆陶县 磁县2022年10月份征期的通告

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缴费人)办理纳税申报(缴费)事宜,现将延长馆陶县、磁县2022年10月份征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将馆陶县、磁县2022年10月份纳税申报(缴费)期限由10月25日延长至10月28日。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社保费申报缴费期限延长至10月27日。

二、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延长后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三、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优先通过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非接触式”方式办理纳税(缴费)事项。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税务局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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