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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22年全省性及省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的通知

阜财综〔2022〕9号
2022-05-17
  • 阜新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查看更多

关于转发《2022年全省性及省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的通知

阜财综[2022]9号
市直各部门、单位及直属机构,各县区财政局:

为切实做好 2022年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依法依规组织征收非税收入,现转发《关于发布2022年全省性及省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的通知》(辽财税[2022]86号文件),请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宣传部和市委党校参照省委宣传部和省委党校非税收入项目执行。执行过程中若有项目增加、减少、调整的,以国家和省级财政部门现行有效文件为准。

附件: 2022年全省性及省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xls

阜新市财政局

2022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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