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2年全省性及省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的通知
关于发布2022年全省性及省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的通知
辽财税〔2022〕86号
省直各部门、单位及直属机构,各市、沈抚示范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辽宁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00 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辽政办发〔 2020 〕 10 号)等规定,现将《 2022 年全省性及省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2022 年全省性及省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
辽宁省财政厅
2022 年 5 月 16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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