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局关于调整生猪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局关于调整生猪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的通知

2023-03-06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局关于调整生猪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准确反映生猪市场供需和价格动态,决定调整生猪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 调整内容

各市选定不少于 2家有一定养殖规模、具有代表性的大型生猪场(仔猪、二元能繁母猪交易市场)作为生猪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原先符合上述条件的定点单位不需调整。

二、调整时间

3 月 15 日前,各市将 生猪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名单(见附件) 报送至我局邮箱。4 月 1 日起,调整后的定点单位开展数据报送工作,报送内容、周期、方式与调整前保持一致。

三、工作 要求

请 各 市高度重视,认真选取价格监测定点单位,价格监测定点单位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同时及时指导价格监测定点单位按时、准确填报监测数据。

联系人: 金娟 、 尹路,联系电话: 0551— 62619640

联系邮箱: jgjcxx@163.com

附件: 生猪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名单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局

2023 年 3 月 6 日

附件

生猪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名单

填报 单位 : 填报日期:

序号地区监测定点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填报方式备注
逐级报或直报保留或新增

填报人: 手机号: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