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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离退休干部购买经济适用房征收契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835号
2005-08-2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离退休干部购买经济适用房征收契税问题的批复

【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号】 国税函[2005]835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5-08-29【实施日期】 2005-08-29
【法律话题】 房产建设 ; 税务【产业领域】 土地房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离退休干部购买经济适用房征收契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835号 2005年8月29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军队办理离退休干部经济适用住房产权涉及契税问题的请示》(京地税地〔2005〕355号)收悉。经商财政部,现批复如下:

根据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军队离退休人员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亦应依法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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