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 索引号: | 11210200MB19680052/2025-00286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5-02-18 | |
| 发文标题: | 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 ||
| 关键词 | 废文时间 | ||
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2025年第2号
为更好发挥土地增值税调节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 (2024年第10号)规定, 现就调整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转让各类型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均为1%。
二、保障性住房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三、 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