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5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56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56号
2005-11-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56号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56号 【发布日期】2005-11-15 【生效日期】2005-11-20 法罗群岛(英文名称:the Faroe Islands,国别代码:357)作为丹麦的单独关税区,享有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同等地位。对原产于法罗群岛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关税税率。 本公告自2005年11月20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提供)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