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 发文单位: 梧州市物价局 | 成文日期: 2016年01月14日 |
| 标 题: 转发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梧价费〔2016〕11号 | 发布日期: 2016年01月15日 |
转发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桂价费〔2015〕1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桂价费〔2015〕111号)
梧州市物价局
2016年1月14日
抄送:市现行文件利用中心、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存档。
梧州市物价局价格综合科 2016年1月14日印发
文件下载:
梧价费[2016]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