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关于2025年12月份认定非正常户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滿洲裏市稅務局城區稅務分局關於2025年12月份認定非正常戶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滿洲裏市稅務局城區稅務分局所轄納稅戶: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改< 稅務登記管理辦法> 的決定》(國家稅務總局令第 36 號)第四十條、《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稅收征管若幹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9 年第 48 號)第三條的規定,滿洲裏臻林貿易有限公司 等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納稅,我局責令其限期改正後,逾期仍未改正,經實地檢查,現已查無下落並且無法強制其履行納稅義務。因其連續三個月所有稅種均未進行納稅申報,稅收征管係統自動將其認定爲非正常戶,並停止其發票領用簿和發票的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國家稅務總局滿洲裏市稅務局城區稅務分局2025年12月份認定非正常戶名單
國家稅務總局滿洲裏市稅務局 城區稅務分局
202 6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