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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关于全区重点行业存量企业能效情况的公示

关于全区重点行业存量企业能效情况的公示

内工信节综字〔2023〕139号
2023-03-24
索 引 号000014348/2023-01585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 其他
发布机构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文 号内工信节综字〔2023〕139号
成文日期2023-03-24公文时效

关于全区重点行业存量企业能效情况的公示

按照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发改产业〔 2021〕1464号) 、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1〕1609号) 要求,为全面掌握重点行业存量企业能效情况,有效提升工业能效,推动工业领域节能降碳绿色发展,自治区 工信厅结合工业节能监察结果,现对全区重点行业存量企业能效情况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 电话 : 0471— 4826493

附件:《重点行业存量企业能效情况表》

20 23 年 3 月 23 日

《重点行业存量企业能效情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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