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扶贫开发办公室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2044XM/2020-00311 | 主题分类 | 财政;税务 |
|---|---|---|---|
| 发文机构 | 市财政局 | 文 号 | 呼财税〔2019〕12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8-20 | 公文时效 |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扶贫开发办公室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
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各旗县区财政局、开发区财审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扶贫开发办公室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内财税[2019]77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扶贫开发办公室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2019年8月20日
附件:
P02020082772874495800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