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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桂财税〔2006〕91号
2006-11-16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769069效力状态: 有效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成文日期: 2006年11月16日
标 题: 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字号:桂财税〔2006〕91号发布日期: 2006年11月16日

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桂财税〔2006〕91号

各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06〕1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财税〔2006〕139号)下发以后,各地反映了一些有关执行和附件中存在的问题。为此,特补充如下:

一、对财税〔2006〕139号文件附件中有关商品税号适用退税率的补充规定

(一)仍适用原退税率的商品。在“降低出口退税率商品清单”中下列商品仍适用原退税率:

序号 章 税则号 商品名称 原退税率为

844 63 63090000 旧衣物 0

967 72 72181000 不锈钢锭及其他初级形状产品 0

968 72189100 矩形截面有不锈钢半制成品 0

969 72189900 其他不锈钢半制成品 0

996 72241000 其他合金钢锭及其他初级形状产品 0

997 72249010 单重≥10吨的粗铸锻件坯 0

998 72249090 其他合金钢坯 0

1108 80 80030000 锡及锡合金条、杆、型材、丝 5

1109 80040000 锡及锡合金板、片及带,厚度>0.2mm 5

(二)在“降低出口退税率商品清单”中删除序号1081税则号75040010的“非合金镍粉及片状粉末”和序号1082税则号75040020的“合金镍粉及片状粉末”两种商品。

(三)在“降低出口退税率商品清单”中序号为964、税则号为72172000的“镀或涂锌的铁或非合金钢丝”退税率应为8%。

(四)调整“降低出口退税率商品清单”中的部分税则号。

1.序号为99税则号为39201090的“其他乙烯聚合物制板、片、带”,拆分为:3920109020“乙烯一四氟乙烯膜”,退税率为11%;3920109090“非泡沫聚乙烯板、片、膜、箔及扁条”,退税率为11%。

2.序号为101税则号为39202090的“其他丙烯聚合物制板、片、带”,修订为:3920209090“非泡沫聚丙烯板、片、膜、箔及扁条”,退税率为11%。

3.序号为103税则号为39204300的“按重量计增塑剂含量不小于6%的聚氯乙烯板、片、膜、箔及扁条”,修订为:3920430090“聚氯乙烯板、片、膜、箔及扁条”,退税率为11%。

4.序号为104税则号为39204900的“按重量计增塑剂含量小于6%的聚氯乙烯板、片、膜、箔及扁条”,修订为:3920490090“其他聚氯乙烯板、片、膜、箔及扁条”,退税率为11%。

5.序号为182税则号为44190032的“竹制一次性筷子”,修订为:4419003290“其他竹制一次性筷子”,退税率为11%。

(五)在“取消出口退税率商品清单”中增加:税则号为25199091的“化学纯氧化镁”、税则号为2519909990的“其他氧化镁”、税则号为25309091的“硅灰石”。

(六)调整“提高出口退税率商品清单”中的部分税则号和商品名称。序号为140产品名称应为“气相色谱仪”;序号为169产品名称为“棕榈硬脂”。序号为14,税则号为84733090,产品名称为“计算机零附件(含磁头、内存条)”,的税则号拆分为84733010、84733090两个税号。磁头和巨型机、大型机、中型机及小型机用的内存条归入84733010,微机及其他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用内存条,应归入84733090。

二、明确财税〔2006〕139号文下发之前已经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目录

根据财税〔2006〕139号的规定:“将此前已经取消出口退税以及本次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对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商品进口一律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但在其附件中未开列此前已经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目录。现予补充《2006年9月15日之前已经取消出口退税商品清单》,主要包括在本次调整出口退税政策之前已经取消出口退税政策的商品。具体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2006年9月15日之前已经取消出口退税商品清单

附件:

2006年9月15日之前已经取消出口退税商品清单

序号 海关税号 商品名称

1 03019210 鳗鱼苗

2 05061000 骨及角柱,未经加工或经脱脂、简单整理(未切割成型)、酸处理或脱胶;上述产品的粉末

3 05069011

4 05069019

5 05069090

6 2504 天然石墨

7 2508 其他粘土等

8 2510 天然磷酸钙、天然磷酸铝钙及磷酸盐白垩

9 25191000 前列税则号项下的轻重烧镁类产品

10 25199010

11 25199020

12 25199030

13 2519909910

14 25261020 前列税则号项下的滑石产品

15 25262020

16 25292100 前列税则号项下的萤石(氟石)产品

17 25292200

18 25309020 稀土金属矿

19 25309099 前列税则号项下的轻重烧镁类产品(废镁砖)

20 26章全章 矿砂、矿渣及矿灰,包括铁锰铜镍钴铝锌锡铬钨铀钛铌钽钒钼矿砂及精矿,贵金属和其他矿砂及精矿,溶渣砂、矿灰和残渣等。

21 27011210 炼焦煤

22 27040010 焦炭及半焦炭

23 2706 从煤、褐煤或泥煤蒸馏所得的焦油及其他矿物焦油,不论是否脱水或部分蒸馏,包括再造焦油

24 27101110 车用汽油及航空汽油

25 27101120 石脑油

26 27101911 航空煤油

27 27101912 灯用煤油

28 27101921 轻柴油

29 27101922 5—7号燃料油

30 27101929 其他柴油及其他燃料油

31 27101991 润滑油

32 27101992 润滑脂

33 27101993 润滑油基础油

34 27101999 其他重油:以上述油为基础成分的未列名制品

35 27109100 废油

36 27109900

37 28046900.1 前列税则号项下的金属硅类产品

38 28047010 磷

39 28047090

40 28053011 前列税则号项下的稀土金属类产品

41 28053012

42 28053019

43 28053021

44 28053029

45 28181000 人造刚玉

46 28182000 氧化铝

47 28183000

48 2826900010 氟钽酸钾

49 28461010 前列税则号项下的稀土氧化物类产品

50 28461020 前列税则号项下的稀土盐类产品

51 28461030

52 28461090

53 28469011 前列税则号项下的稀土氧化物类产品

54 28469012

55 28469013

56 28469014

57 28469019

58 28469028 前列税则号项下的稀土盐类产品

59 28469029

60 28469030

61 28469048

62 28469049

63 28469090

64 28491000 碳化钙

65 28492000 前列税则号项下的碳化硅产品

66 29022000 苯

67 3004909020 紫杉醇制品

68 3102100010 尿素产品

69 3102100090

70 31028000

71 3105300010 磷酸氢二铵、磷酸氢一铵

72 3105300090

73 31054000

74 3824909010 前列税则号项下的碳化硅产品

75 4101 前列税则号项下的生皮

76 4102

77 4103

78 4104 前列税则号项下的皮革

79 4105

80 4106

81 4301 生毛皮

82 4401 薪柴、木片、木粒、锯末、木废料及碎片

83 4403 原木

84 4404 箍木、木劈条、木片及粗修整的木棒等

85 4405 木丝、木粉

86 4407 纵锯纵切刨切或悬旋切的木材,厚度超过6毫米

87 4408 饰面用薄板等,厚度超过6毫米

88 4409 任何一边、端或面制成连续形状的木材

89 44190031 木制一次性筷子

90 4419003210 酸竹制一次性筷子

91 4501 软木及软木制品

92 4502

93 4503

94 47章全章 木浆、纸板

95 4801—4816 纸、纸浆、纸板

96 51021920 未梳其他山羊绒

97 51053921 已梳无毛山羊绒

98 51053929

99 63090000 旧衣物

100 7110 铂粉、铂板、片、钯等

101 7201 非合金生铁、合金生铁

102 72021100 锰铁

103 72021900

104 72022100 硅铁

105 72022900

106 72023000 硅锰铁

107 72024100 铬铁

108 72024900

109 72025000 硅铬铁

110 72026000 镍铁

111 72027000 钼铁

112 72028010 钨铁

113 72028020 硅钨铁

114 72029100 钛铁及硅钛铁

115 72029210 其他钒铁

116 72029290 钒铁

117 72029300 铌铁

118 72029900 其他铁合金

119 7203 钢铁初级产品

120 7204

121 7205

122 7206

123 7207

124 7218

125 7224

126 7401 沉淀铜

127 7402 未精炼铜;电解精炼用的铜阳极

128 7404 铜废碎料

129 75021000 末锻轧镍

130 75022000

131 75089010 电镀用镍阳极

132 76011010 未锻轧非合金铝

133 76011090

134 76012000 未锻轧合金铝

135 76020000 铝废碎料

136 81019700 钨废碎料

137 81102000 锑废碎料

138 81110010 未锻轧锰、锰废碎料、粉末

主题词:转发 出口 税务 调整 通知

抄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商务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2006年11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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