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防财非税〔2018〕3号——防城港市财政局 物价局转发广西壮...

防财非税〔2018〕3号——防城港市财政局 物价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停征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防财非税〔2018〕3号
2018-05-18

防财非税〔2018〕3号——防城港市财政局 物价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停征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市公安局、市知识产权局,港口区、防城区财政局、物价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停征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桂财税〔 2018 〕 11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防城港市财政局 防城港市物价局

2018 年5 月18 日

防城港市财政局办公室2018 年 5 月 18 日 印发

防城港市财政局 物价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停征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doc

桂财税(2018)11号.pdf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