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
| 索引号: | /202409-00036 | 信息分类: | 上级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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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分类: | 发布日期: | 2024-09-26 | |
| 发布机构: | 成县财政局 | 文号: | |
| 名称: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 | ||
| 关键词: |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9号
为扩大对最不发达国家单边开放,实现共同发展,自2024年12月1日起,对原产于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其中,关税配额产品仅将配额内关税税率降为零,配额外关税税率不变。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