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277232 | 效力状态: 有效 |
| 发文单位: 桂平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2019年06月28日 |
| 标 题: 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浔财〔2019〕33号 | 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28日 |
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浔财〔2019〕33号
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很会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桂财税〔2019〕27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执行。
桂平市财政局
2019年6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下载:
浔财201933号(附)--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pdf
解读
- 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