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定海区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定海区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舟山向往石桥采砂装运工程有限公司(91330900715430311R)等3户纳税人:
由于上述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2001〕第49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2〕第362号)第七十三条,责令纳税人限期缴纳税款。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依法向上述纳税人公告送达,责令其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履行其缴纳税款义务。对逾期仍未按规定缴纳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纳税人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附件: 《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公告送达清单.xlsx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定海区税务局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