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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贵港市民政局关于同意贵港市地方税收研究会注销登记的批复

贵港市民政局关于同意贵港市地方税收研究会注销登记的批复

贵民复〔2024〕74号
2024-12-27

贵港市民政局关于同意贵港市地方税收研究会注销登记的批复

贵民复〔2024〕74号

贵港市地方税收研究会 :

你单位要求注销登记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准予注销登记。请你单位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你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1450800079088614X )和全部印章即日起作废。

二、请你单位在业务主管单位指导下妥善处理债权债务,注销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三、从即日起不得再以“贵港市地方税收研究会”名义进行活动。

此复。

贵港市民政局

2024 年 12 月 27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1227贵港市民政局关于同意贵港市地方税收研究会注销登记的批复(贵民复〔2024〕74号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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