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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的通知

2021-01-07

[山东]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的通知

尊敬的扣缴义务人: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3 月 30 日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退付手续费核对”申请办理 2020 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为确保您的合法权益,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向税务机关提交 2020 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申请。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2. 点击【退付手续费核对】。
  3. 点击【获取结报单】,通过“结报单”和“单户核对清册”分别查看核对上一年度本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汇总与明细申报记录。
  4. 核对完成后点击“申请退库”,在“代扣代缴手续费退费申请”中依次选择“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然后“提交”。

待税务机关审核完成后,即可返还对应的手续费。

申请过程中如有涉税政策问题请拨打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如有操作问题请拨打 96005656 技术支持热线。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1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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